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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6 13:46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办公室辅助员1名,负责办公室后勤相关工作,工作地点为来宾市兴宾区荣和路6号市纪委监委机关大楼5楼来宾市委巡察办办公点。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应聘人员须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符合以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条件之一:
1.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6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中共来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lbxcb4278829@163.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中共来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携带该表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宾市兴宾区荣和路6号市纪委监委机关大楼5楼市委巡察办综合科511室现场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录用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报名。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不退还,但代为保密。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谈。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四)政审。将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五)体检。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入职人员按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市人社部门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执行的标准发放;个人社会保险应缴部分由单位代缴代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来宾市委巡察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427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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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来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